河南省首例消费者集体诉讼案维权成功 28名消费者为省消协点赞

2024年05月27日10:13

来源:大河网

大河网讯 “我们28名消费者的钱都追回了,真心感谢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做我们的坚强后盾,为咱们省消协的工作点赞。”5月24日上午,郑州的孙女士一行五人,来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送上锦旗和感谢信,由衷地表达着她们的感激之情。

至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郑州28名消费者在简瑜伽馆办卡后遭遇关店”事件迎来最终结果: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为期一年的持续关注下,在代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关门的瑜伽店退还了28名消费者66449元的全部余额,消费者们的损失得到了全面的挽回。

这也开启了河南通过集体司法途径挽回多名、小额预付费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先河,在预付费投诉居高不下、处理困难的背景下意义深远。

回顾:28名消费者办卡后瑜伽店突然关门

“头一天还在推销办卡,第二天我们来锻炼时,就发现店门关了,这让所有会员都措手不及。”消费者孙女士向大象帮记者反映,包括她在内的28名消费者,先后在“简瑜伽”郑州市国贸360广场店办卡,分别支付了1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会员费,但是2023年5月,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该瑜伽店突然关门。

面对商家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会员们组建了维权群,多次到店门口蹲守,并尝试联系瑜伽店负责人,但都无法解决。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孙女士等28名消费者选择向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河南省消协通过调查发现,经营该店的文化传媒公司竟然已经注销。难道注销公司就可以逃避责任吗?河南省消协秘书长韩晓明说:“不能让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肆意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我们要穷尽一切办法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为应对预付式消费经营者跑路探索维权路径,形成制度性解决方案”。

河南省消协在联系到该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后,多次组织郭某某与消费者代表进行调解。但是,瑜伽店实际负责人郭某某始终闭口不谈退费事宜,坚持让消费者转到其他合作店继续消费。因为距离较远,大部分消费者不愿意转店,选择退回卡内余额,事情陷入僵局。

进展:跑路并注销公司能否“金蝉脱壳”

公司注销了,店面关门了,负责人也迟迟不愿意退款,孙女士她们心里犯起了嘀咕:“这钱是不是没希望要回来了?”

河南省消协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段晓明,在咨询了河南省消协律师团律师之后,告诉孙女士她们,该公司在未经清算、未退还消费者剩余会费的情况下,就办理注销登记,属于违法行为。即便是公司注销了,但是公司的股东、董事和实际控制人,都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河南省消协表示会支持28名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2023年底,孙女士作为消费者代表,在河南省消协的全力支持下委托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孙凯律师作为代理人,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4年1月底,郑州仲裁委经过开庭,下达了裁决书。郑州仲裁委认为:《会员服务合同》签订后,消费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费,瑜伽店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为消费者提供瑜伽健身服务,瑜伽店构成违约,因此应退还消费者剩余服务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鉴于经营该瑜伽店的文化传媒公司已经注销,郑州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实际经营者郭某某、史某某向消费者代表孙女士退还卡内剩余费用,并支付相应的利息。郑州市仲裁委还裁决:因瑜伽店违约,由其实际经营人承担案件的仲裁费和消费者聘请律师的费用。

仲裁裁决生效后,瑜伽店负责人郭某仍未主动退款。2024年,3月15日当天,媒体联合河南河南省消协,到现场为消费者解决问题。经过三个小时的直播协商,瑜伽店郭某最终现场退还了消费者代表孙女士2630元,并支付了相应利息。但郭某在直播中推诿的表现,令其他消费者对于是否能要回自己的钱,表示心里没谱。

结果:省消协持续关注店家与所有会员签订退费协议

在第一份仲裁裁决生效执行后,涉事瑜伽店的实际经营人态度大变,改为积极配合调解,最终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和所有会员谈好了退费方案。

5月16日,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的持续关注下,简瑜伽店最终履行了和解协议,剩余27名会员如期收到了瑜伽店的退费,共计66449元。至此,这起“办卡后瑜伽店关门跑路”案件最终迎来“消费者满意”大结局。

“大家充卡的钱,多的几千元,少的才几百元,这个钱数不管是去起诉,还是聘请律师,对于单个人来说,都是不划算的。”消费者孙女士说,“好在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及时向28名受害消费者伸出了援手,不仅在瑜伽店关门的情况下找到了实际负责人,而且多次调查研判出具意见书支持大家集体仲裁,最终迫使瑜伽店退还了所有会员费用。消协真的就是我们消费者的撑腰人!”

“通过简瑜伽28名消费者集体投诉的圆满解决,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传达了一个声音:小额度、人数多的预付费消费难点痛点的解决是有途径的;我们就是要用我们的执着维权给消费者信心、给商家震慑;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来消费者的满意指数、幸福指数,这是河南省全体消协人的初心和责任,也是我们的担当和使命。”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韩晓明表示。(郭莹莹)

编辑:林辉  审核 :阎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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