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快递“送礼上门”考验的不只是消费者的理性,而是对快递企业、网络平台、相关监管部门等的一个综合考验。消费者或收件人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绷紧信息安全弦和财产安全弦,不被小礼物牵着鼻子走,不盲目接收陌生快递,不随便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提供个人敏感信息。
■李英锋
前不久,演员孙艺洲在微博发文称收到一张蟹卡的快递,最后发现疑似诈骗。上海市公安局随后发布微博称,这是一种新型骗局:不法分子大范围投递大闸蟹兑换卡、湿巾等,以领奖为由,引导受害人扫码进群后实施刷单诈骗。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有不少人收到过这样的陌生快递,里面有杯子、手机支架、风扇、充电宝、刮刮乐……这些商品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会附带一个二维码。(据11月1日《法治日报》报道)
人在家中坐,礼从“天”上来。尾随正常快递而来的“扫码收红包”,其营销忽悠或诈骗的套路已屡屡被解构,也日益引发了受众的警惕,而附着在上门小礼物上的二维码呈现出了新变化,更具“亲和力”,更具迷惑性、误导性。出于对小礼物的好感,或者出于好奇心态、松懈心态,收件人更容易扫描二维码,殊不知,二维码掩盖的很可能是陷阱。收件人扫码后,通常会陷入反复进群、下载APP、刷单等套路中,轻则会成为相关商家免费或廉价的营销推手,会泄露个人隐私信息,重则遭遇诈骗,损失钱财。对此,不少人都有过糟糕的体验,都有过深刻的教训。
俗话说,清酒红人面,财帛动人心。人们收到小礼物后“动心”是一种正常的反应,且对送到家门口的陌生快递缺乏足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而,不能要求收件人在收件或收礼这一末端环节对二维码套路承担全部或主要的警惕防范责任。实际上,陌生快递“送礼上门”考验的不只是消费者的理性,而是对快递企业、网络平台、相关监管部门等的一个综合考验。
陌生快递能够广撒网,能够精准送礼上门,与公民个人信息在某些环节的泄露有很大关系。接触、收集、使用、贮存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企业、平台、政府部门等应该恪守法律底线,严格履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健全信息保护机制,规范信息使用、管理行为,堵住漏洞,消除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隐患。司法部门应秉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窃取、贩卖、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让违法侵权者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震慑、警示效应,筑牢法律红线。
快递企业应把住快递邮寄审验关,严格落实快递实名收寄制度,完善邮件收寄验视制度,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监管治理措施,对同一地址大量分散寄出、内容物多为价值不高的小礼物且附有二维码的快递可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查可疑线索,由监管部门根据问题线索顺藤摸瓜,查处、拦阻违法犯罪行为,打掉陌生快递“送礼上门”的黑灰产业链条。同时,监管部门还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并积极开展以案普法活动,解构陌生快递“送礼上门”的违法犯罪套路,教育民众增强警惕意识。相关网络平台有必要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涉及刷单、诈骗、贩卖信息等非法信息的甄别、拦截(并将涉嫌非法信息及时报告监管部门),规范社群运营,净化网络环境。
当然,消费者或收件人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绷紧信息安全弦和财产安全弦,不被小礼物牵着鼻子走,不盲目接收陌生快递,不随便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提供个人敏感信息。这样,就能有效降低上当受骗的风险,陌生快递“送礼上门”的套路就不容易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