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需求的改变,推动品牌营销进入新时代,于是“专家背书”走上前台,但市场上不少“专家”的真实性有待考究,消费者因此上当的也不少。基于消费者的科学素养达不到专家水平,这些机构专家们是否有良心,由消费者组织去求证更能解决问题。
■丁慎毅
产品宣称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张家口农业科学院的燕麦专家多年研究成果”,这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两家科研机构的组织行为?还是擅自冒用这两家科学院名义的行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查询函后,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张家口农业科学院没有作出回复的原因到底为何?
如果单看这段文字,有人很可能认为这是哪个网友在怼农科院。事实上,这是上海市消保委对农科院的发问。
上海市消保委发现,某款好福燕麦麸圈在网页标示的膳食纤维营养成分百分比,与实际产品包装上的不一样。经实测,实际的膳食纤维含量值明显低于产品包装上标签标示值。因为这款产品宣称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和张家口农业科学院专家联合研发的,上海市消保委在4月12日向两家机构发出了查询函进行求证,至今没有收到正式的书面函复,于是才有了上述发问。
消费需求的改变,推动品牌营销进入新时代,于是“专家背书”走上前台。有良心的专家“背书”,能够消弭用户消费时的不安全感,在品牌营销中起到突出成效。但是,市场上不少“专家”的真实性有待考究,更有冒用专家名义的情况,消费者因此上当的也不少。消费者更相信公共科研机构的专家,相信他们不会拿机构的公信力来冒险。但这不代表一些公共科研机构就不会出问题,不排除部分商家会冒用公共科研机构的名义。基于消费者的科学素养达不到专家水平,这些问题由消费者组织去求证更能实现解决。
据上海市消保委介绍,之前,消保委发布了关于“机构研发(推荐)产品”的微信推文《这家打着高科技的网红食品店竟然是假的,上海有不少人买|消保委监督》,不少消费者在微信公众号上留言,希望继续更新。于是,上海市消保委便有了此次行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规范促销行为,也是为扩大内需护航。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应是道德经济,“专家背书”不能踩踏这一红线。而消费者不可能人人成为专家,对于“专家背书”的营销,更需要监管部门负起责任来。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消费者组织倾听消费者呼声,专门就“机构研发(推荐)产品”去伪存真,我们在为上海市消保委点赞的同时,也希望相关执法部门及时行动,同时也呼吁公共科研机构,要擦亮自己的金字招牌,严格规范专家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