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上海迪士尼不让自带食品 专家表示如此规定系霸王条款

2017年12月01日14:18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园区外游客正在分享被禁止入园的食物。 刘浩/摄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邱欣怡 记者 刘浩)11月21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走访上海迪士尼乐园发现,门口安检禁止游客携带食物入园,不少游客只能把身上带的食物吃掉或者寄存,甚至扔掉。游客普遍反映园内餐饮消费较高,点餐耗时长,性价比低。对此,专家表示,迪士尼乐园禁止自带食物的规定系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月15日起,上海迪士尼乐园对《游客须知》进行调整,禁止游客携带任何食品,包括酒精饮料以及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进园。此前,迪士尼乐园允许未拆封的食品入园。该新规让网友吵翻了天:买得起票,吃不起里面的饭……

  目击

  游客在园外“集体野餐”

  11月21日早上8点45分,记者在上海迪士尼乐园门前看到,等待安检的游客已经排起了长队。虽然“禁带外食入园”的新规已经实施,但记者在安检处发现,约两成游客并不了解新规,携带有较多食物,主要是一些跟家人出游的游客和老年人。

  据了解,被工作人员检出的食物有3种处理方式:现场丢弃、在园外吃完或者寄存起来。由于寄存食物需要每次支付80元的寄存费,多数游客选择将食物吃完再入园。上海迪士尼乐园在安检处外放置了两张餐桌,专门供游客吃食所用。

  在餐桌前,来自武汉的游客胡小姐一家人正试图吃掉两盒鸭脖和一袋薄饼。“我们不知道有这个规定,担心小孩饿,就带了吃的。”胡小姐一边啃鸭脖,一边提醒孩子吃薄饼。

  记者看到,两张餐桌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食品,大多是游客吃不完也舍不得扔的,就留在在桌上,分享给其他需要的人。“好像在搞集体野餐。”胡小姐说着,并招呼记者一起吃。

  这个时候,有一位携带食物的游客试图蒙混过关,立即被安检员呵斥:“上面都装了摄像头,你们别想藏。”

  对于该新规,游客张先生表示抗议。“上次来这里,发现里面的食物又贵又难吃,这次自备干粮,却要全部上交。”而提到园方提供的寄存服务,张先生吐槽说:“寄存费太高,今天带的这些吃的加起来都没那么贵。”

  另一位排队安检的游客向记者表示,虽然吃也是迪士尼的体验项目之一,但这规定也太霸道,“这次我连保温杯都没敢带,就怕他们让我寄存”。

  记者发现,针对新规,上海迪士尼乐园并未设置安检设备,而采用人工开包检查的方式。安检员会请游客自行开包,再进行检查。有游客表示,翻包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却不得不忍受。

  调查

  单人套餐均价85元

  据悉,上海迪士尼乐园内共设有7家快餐店,以适合不同游客的口味。当天中午12点,记者来到园内的“巴波萨烧烤”快餐店,虽然不是节假日,就餐的游客排队长龙依然可见,取餐时间较长。记者购买套餐耗时30分钟。就餐区座位紧凑,高峰时段要找空位也非易事。

  记者走访发现,园内的每家快餐店都设有家庭套餐、单人套餐和儿童套餐。家庭套餐均为4人份,适用于3位大人和1个小孩,价格从288元至318元不等,大都为肉排搭配果蔬和饮料。儿童套餐适合10岁及以下儿童,单份价格在48元至58元间,由主菜搭配水果和酸奶。而园内最受欢迎的是单人套餐,均价为85元,属于性价比较高的套餐,但也高于市场价。

  记者购买了“猪肋排鸡腿”和“烤鱿鱼”套餐,均以米饭为主食,搭配少量蔬菜和一杯可乐,价格分别是98元和85元。

  记者发现,部分游客因价格问题选择两人共享一份套餐,还有部分家长给孩子买套餐,自己选择不吃。李小姐一家5口人买了两份成人套餐和一份儿童套餐。她认为,套餐的口味尚可,但性价比太低。

  除快餐店外,园内各游乐设施周边也设有小吃亭、零食车等,提供印有迪士尼主题的饼干、糖果以及矿泉水、可乐等饮料。记者看到,一个80克的大眼仔面包售价25元,一个105克的玉米热狗售价35元,一杯热牛奶巧克力售价25元,而其他常见的瓶装饮料价格多在10元至25元间。

  记者了解到,虽然游客可凭门票出园前往附近的迪士尼小镇就餐,价格接近市场价,但由于进出园耗费时间较长,实际操作并不方便,会影响游乐项目体验。游客李小姐表示,“若选择出园就餐,一顿饭的时间,会少玩一到两个项目”。

  游客曲先生认为,乐园餐饮应该提供个性化的就餐服务,特别是针对老人、婴幼儿以及特殊病患者,若全部禁止携带食品入园,不够人性化。

  观点

  格式条款涉嫌强制交易

  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律师、上海市天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姚海嵩表示,上海迪士尼乐园以调整《游客须知》的方式,禁止游客携带任何食品,是单方制定格式条款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的规定,园方在制定上述格式条款时,应当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公平地确定各方义务,否则为无效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姚海嵩指出,法律赋予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并禁止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园方应规范遵守上述规定,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迪士尼乐园在考虑商业利益的同时,应注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携带食品是迪士尼乐园统一做法,但无论园方出于园区卫生等管理需要,还是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其背后隐含的还是商业利益。“门票加园内用餐成本高,游园时间有限,出园就餐时间长,均提高了消费者的游园成本。”陶爱莲认为,园方应该合理配置餐食种类,兼顾不同消费人群的需求,如提供不同价位的餐食供应,针对老人、婴幼儿或特殊病人,允许携带餐食或提供特殊就餐服务等,充分兼顾消费者感受和体验,让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

  针对上海迪士尼乐园新规引发消费者不满的问题,上海市消保委表示将密切关注,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相关链接

  四成消费者反对新规

  上海迪士尼乐园的新规一出,引起网友热议。近日,《中国消费者报》旗下媒体平台“上海新消费”开展投票调查发现,近四成消费者反对这项规定,认为园内食物又贵又少还不好吃,或因此选择不去迪士尼。半数消费者认为,上海迪士尼可以禁止携带食品入园,但园内餐饮价格应作调整。相关数据表明,在园内就餐是消费者的需求,上海迪士尼乐园在性价比、服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刘浩)

编辑:姜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