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组织开展打击商标侵权 “溯源”专项行动

2017年10月19日11:13

来源: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全省打击商标侵权工作,积极应对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新形势,切实提升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行动为期四个月(2017年10月-2018年1月),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开展同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重点解决商标专用权异地保护难的问题。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部门: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创新商标监管方式、深化服务企业发展和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利益的重要措施,按照总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做好动员部署,组织传达、学习领会专项行动精神,了解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明确专项行动目标任务,着力形成区域协作有力、共同治理落实的局面。二是明确重点,细化线索。各地联系的企业要具有行业代表性,商标知名度较高。收集、上报的案件线索材料应真实详尽,有关权利人的商标权属明晰,维权联系人方式畅通;涉嫌侵权人的信息全面,涉嫌侵权行为地、涉嫌侵权人标识使用情况等应完备。要把收集跨区域(异地)商标侵权案件线索作为重点。三是强化执法,精准打击。各地要强化执法办案职能,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凝聚办案合力,深入一线,调查核实有关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各级工商部门根据上级转办反馈的案件线索,组织专业精干力量依法对商标侵权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对案情复杂、意见分歧的案件,各地应及时与上级沟通,确保案件查处准确;对涉嫌犯罪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搞好宣传,加强督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充分宣传专项活动的主要目的及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震慑违法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掌握查办案件进程,帮助协调和解决办案中的问题,对办案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确保基层案件查处质量。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