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大理洱海周边有千家客栈或拆除,但究竟拆还是不拆,各方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3月31日下午3点,大理州政府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对此给予回应。会上大理州、大理市和洱源分别发布了一份公告。大理州的公告对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进行了划定和规范管理。大理市和洱源县人民政府的公告,则对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作出了专项整治的通告:大理洱海流域核心区所有餐饮、客栈一律暂停营业接受核查。
大理州政府副秘书长吕实才介绍说:“洱海流城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为洱海海西、海北(上关镇境内)1966米界桩外延100米、洱海东北片区(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境内)环海路临湖一侧和道路外侧路肩外延30米、洱海主要入湖河道岸两侧各30米,洱海流域其他湖治周围50米的区域”。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新建除环保设施、公共基础设施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并依法查处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暂停审批餐饮、客栈等经营性场所,并对现有的餐饮、客栈服务业进行整治和规范;禁止畜禽规模养殖。
大理市副市长李金灿对大理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作出专项整治的通告进行通报。据介绍,通告整治范围包括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划定红线经过的洱海环湖自然村所有餐饮、客栈服务业。专项整治实行分类处置,对相关房屋建设手续进行了明确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合法且法定必备证照齐全的餐饮、客栈经营户,必须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达到一级A标,并外运到指定的污水处理厂,实现零排放,经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继续经营。待大理市环湖截污工程投入使用后,接入排污管网。
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但法定必备证照不齐全的餐饮、客栈经营户,待大理市环湖截污工程投入使用后,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餐饮、客栈管理规范标准和要求重新复核;符合条件的, 在依法办齐所有法定必备证照后方可继续营业。
房屋建设手续合法且位于城市市政排污管网覆盖区域内的餐饮、客栈经营户,经相关部门查验,符合污水排放标准并接入市政排污管网,在依法取得所有法定必备证照后可继续营业。对符合条件允许经营的,在经营期间,一经发现偷排污水,依法予以关闭。
而在洱海湖区内的金梭岛、南诏风情岛、小普陀岛餐饮、客栈服务业的整治将参照本通告规定执行。金梭岛、南诏风情岛、小普陀岛和专项整治范围以外的餐饮、客栈服务业另行制定整治办法。
记者注意到,自4月1日该通告发布之日起,事实上有10天的缓冲期。之后,整治范围内所有餐饮、客栈经营户一律自行暂停营业,接受核查。对限期内未暂停营业的餐饮、客栈经营户,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予以停业整治。
洱源县副县长段孔明说:洱源县境内流入洱海的水量占洱海来水量的59%,这次也统一采取措施,在洱源县境内开展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餐饮客栈服务业作出专项整治。
大理洱海是全国第七大淡水湖泊,随着大理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洱海流域内人口不断增长。洱海污染负荷不断增加,1996年、2003年、2013年,出现蓝藻大面积暴发和聚集。最近两年,洱海周边餐饮客栈服务业快速发展。而洱海流域截污治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处理率低、欠账较大,治污速度跟不上污染增加的速度。面对严峻的洱海保护治理形势,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要“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好洱海流域水环境”。2017年3月4日,大理州公布了洱海保护“七大行动”,对洱海流域违章建房、餐饮客栈违规经营进行整治,并划定洱海流域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 (记者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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